“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重要论述”研究述评
时间:2022-06-13 19:21:42 来源:2022年第6期《党建》杂志 作者: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编者按】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用“十个明确”进行了概括。《党建》杂志近期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理论界围绕“十个明确”的研究状况进行梳理分析总结,对未来研究方向提出展望和建议。本文为系列述评文章的第五篇。
“十个明确”研究述评系列⑤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重要论述”研究述评
洪晓楠 方玉梅 岳建飞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用“十个明确”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容作了进一步概括。其中,“第五个明确”强调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这一总目标的内容进行了系统阐释,提出了一系列新论断、新要求,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理论界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重要论述进行了广泛深入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习近平作重要讲话。新华社记者 兰红光 摄
研究脉络
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理论界从不同维度、不同层面进行探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13个方面显著优势,以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理论界重点围绕这两次全会精神,掀起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学习和研究高潮,成果主要涉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路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要特征、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者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路径、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间的关系等方面。
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召开前,理论界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如何进一步认识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全面深化改革的方法论,以及如何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等方面。在这一阶段,对于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总目标内容的阐释及其内在关系的解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来,理论界的研究重点逐渐向如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如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转变。在这一阶段,理论界的研究较多集中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路径上,比如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坚定制度自信、增强制度执行力、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等方面。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这是习近平、李克强、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等在主席台上。新华社记者 鞠鹏 摄
研究重点
理论界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重要论述的研究主要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内在关系”以及“全面深化改革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间的关系”四个方面展开。
1.关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研究。理论界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论述研究主要集中于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基本路径。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重要性方面,理论界认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保持我们党和国家的活力,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利于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有利于我们党和政府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应对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在必要性方面,理论界认为,制度建设必须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完善。面对当前国际国内形势中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因素,需要在制度上作进一步的改革和创新,以应对未来这样那样的风险挑战。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路径。理论界对基本路径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加强制度顶层设计,全面、系统推进制度建设。推进制度体系建设,要树立全局观念、战略思维,将制度建设放在国家发展全局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宏图中谋划;要坚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协调发展,坚持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经济制度和各项具体制度建设同步推进,同时重视和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二是立足中国实际,借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国外有益发展经验。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要立足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滋养,从中国悠久的治国理政经验中汲取营养,吸收借鉴国外制度建设的经验。三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主要设计者和创新主体,坚持党对制度建设的总体谋划和顶层设计,增加制度创新的科学性,避免在重大关系和关键环节出现问题,保证制度建设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既要注重制度建设,又要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2018年3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习近平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这是习近平进行宪法宣誓。 新华社记者 鞠鹏 摄
2.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内涵与内在逻辑进行科学阐释,并作出重大部署,理论界对此展开了深入研究。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要特征。理论界认为,中国的国家治理既不同于传统社会主义,又区别于西方国家,具有自己的显著特征:一是治理主体多元。中国的治理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的,是以党组织为主导的多元治理结构,治理主体既包括政府,也包括社会组织、企业组织以及居民自治组织。二是治理方式多样。中国的治理方式既包括集中领导的方式,也包括协商沟通的方式;既包括政治的方式,也包括经济、文化的方式等,且中国的国家治理较西方国家更加重视协商民主。三是治理过程多维。中国的国家治理过程是横向联动、纵向互动的过程,呈现出垂直的与平行的权力系统条块结合的治理格局,体现着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以及党委与政府、党委与人大、政府与人大以及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四是治理方式规范。现代国家治理要求制度与规范、程序与秩序,以法治为基本方式的规范之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有学者认为在中国的国家治理中,法治与德治同时起着重要作用。五是治理传统深厚。中国式治理传承和改造了中华民族优良政治文化传统,吸取其精华,摒弃其糟粕,具有自己的特色与优势。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逻辑关系。理论界认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是一个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整体。在区别方面,治理体系是指社会制度的内在结构,治理能力是指社会制度的外在功能。在联系方面,治理体系是治理能力形成的依据和基础,治理能力是治理体系有效发挥的条件和保障,二者共同作用于国家治理活动,服务于国家治理目标。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路径。理论界对实现路径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加强党的领导。这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只有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才能保证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高效运行。二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律制度贯通于国家治理的各个方面,以法治体系为保障、以法治化为目标,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三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注重体制机制的完善和创新,总结和推广地方有效经验,特别要处理好胆子要大和步子要稳的关系。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实质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代化。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协同化有助于保障国家治理体系有统有分、主次有序、衔接有效、配合得当。五是增强制度执行能力。提高国家制度的贯彻执行能力,要落实保障措施,加大督查力度,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自觉担当,发挥头雁效应。六是吸收不同制度文明成果。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积极借鉴古今中外治国理政的经验教训,坚持独立自主和吸收借鉴相统一,立足时代前沿,植根中国大地,聚焦中国实践,推进制度创新。
2019年9月25日上午,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投运仪式在北京举行。习近平出席仪式,宣布机场正式投运并巡览航站楼。这是习近平在综合交通中心听取机场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情况介绍。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 摄
3.关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系研究。理论界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内在关系的重要论述研究,主要集中于二者的辩证统一关系、制度自信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良性互动、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实现路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辩证统一关系。理论界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二者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关系。在区别方面,有学者从内涵维度和历史维度对其进行区分。从内涵维度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关键点是制度,即已经成型的、明文规定的规则,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着眼点是治理,即统筹安排、运用执行制度解决各项事务的实践过程;前者是指各项制度、法律法规本身,后者则是指对它的运用和执行。从历史维度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在前,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在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与中国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文化传统密切相关,所以它更侧重于价值理念、科学规范;而国家治理现代化更多是在实践中直面现实矛盾和问题,所以它更侧重于现实考量、实践效应。在相互作用关系方面,理论界认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决定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性质和发展方向,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有力保障。
制度自信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良性互动。理论界认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更好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需要坚定制度自信。一是制度自信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创造条件。制度自信意味着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高度认可,它能够引领社会成员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共同认知,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未来发展和完善充满信心;制度自信还表现为制度自觉,保证人们自觉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权威,自觉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从而构成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强大精神力量。二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能够强化人民群众的制度认同和制度自信。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增强制度自信的现实途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坚定程度取决于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实现程度。只有提高我们党和政府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才能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制度自信。
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实现路径。理论界主要从三个方面论述了实现路径:一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根本保证。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提升党的领导力,主要在于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等。二是坚定制度自信。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经过长期实践检验的,来之不易,必须倍加珍惜,对制度保持敬畏和信仰之心。三是增强制度执行力。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需要在整个社会营造一种尊重制度、服从制度和维护制度的文化氛围,强化制度执行监督,确保制度时时生威、处处有效。
2020年3月29日至4月1日,习近平在浙江考察。这是3月30日,习近平在湖州市安吉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了解群众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模式运行情况。新华社记者 鞠鹏 摄
4.关于全面深化改革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间的关系研究。理论界认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并且只有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才能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程度的提升又反作用于全面深化改革,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在稳定、有序中进行。
全面深化改革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动力。全面深化改革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供动力支撑,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进而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制度基础与制度保障,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规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方向。社会主义方向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正确方向,这是全面深化改革要始终牢牢把握住的基准线和方向标。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前进,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动摇,坚守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底线不含糊,既不能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能走改旗易帜的邪路。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和最终目的。全面深化改革更加注重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通过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破除一切妨碍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保障国家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改进国家治理的方式方法,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
研究展望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根据现有研究成果,今后理论界应加强以下三方面研究。
1.进一步拓展国家治理各分领域的专门性研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研究的多学科协同作战。当前理论界对于制度建设的研究,集中在阐释推进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中国共产党推进国家制度建设的历程及历史经验等方面,而制度问题具有系统性、全局性,如何使各领域制度建设协同作用、环环相扣,确保制度体系整体效能的有效发挥,理论界关于这方面研究还相对匮乏。跨学科交叉融通对制度进行专门性研究和总体性研究,将是今后努力的研究方向。
2.进一步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的路径研究,特别是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实现制度优势与治理效能相统一。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提高国家治理效能的重要支撑,党和国家机构设置不合理、机构关系不理顺、机构职能不清晰、机构运行不科学,就会阻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发挥,从而降低国家治理效能。立足新发展阶段,如何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实现制度优势与治理效能相统一,是理论界亟须重点关注并深入研究的课题。
3.进一步深化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相协调研究,为解决全球治理困境提供中国方案。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使这个大变局加速演进。在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指导下,中国取得了抗疫斗争的伟大胜利,充分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当前理论界对疫情防控和国家治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中国抗疫成果的经验总结和启示以及中西方制度对比上,而对于大变局下全球治理面临的困境与难题、中国国家治理和全球治理相协调方面的研究还需进一步加强。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新时代坚持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研究”(21BKS052)阶段性成果〕
【编者按】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用“十个明确”进行了概括。《党建》杂志近期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理论界围绕“十个明确”的研究状况进行梳理分析总结,对未来研究方向提出展望和建议。本文为系列述评文章的第五篇。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重要论述”研究述评
洪晓楠 方玉梅 岳建飞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用“十个明确”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容作了进一步概括。其中,“第五个明确”强调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这一总目标的内容进行了系统阐释,提出了一系列新论断、新要求,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理论界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重要论述进行了广泛深入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习近平作重要讲话。新华社记者 兰红光 摄
研究脉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13个方面显著优势,以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理论界重点围绕这两次全会精神,掀起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学习和研究高潮,成果主要涉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路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要特征、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者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路径、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间的关系等方面。
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召开前,理论界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如何进一步认识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全面深化改革的方法论,以及如何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等方面。在这一阶段,对于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总目标内容的阐释及其内在关系的解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来,理论界的研究重点逐渐向如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如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转变。在这一阶段,理论界的研究较多集中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路径上,比如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坚定制度自信、增强制度执行力、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等方面。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这是习近平、李克强、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等在主席台上。新华社记者 鞠鹏 摄
理论界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重要论述的研究主要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内在关系”以及“全面深化改革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间的关系”四个方面展开。
1.关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研究。理论界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论述研究主要集中于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基本路径。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重要性方面,理论界认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保持我们党和国家的活力,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利于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有利于我们党和政府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应对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在必要性方面,理论界认为,制度建设必须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完善。面对当前国际国内形势中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因素,需要在制度上作进一步的改革和创新,以应对未来这样那样的风险挑战。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路径。理论界对基本路径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加强制度顶层设计,全面、系统推进制度建设。推进制度体系建设,要树立全局观念、战略思维,将制度建设放在国家发展全局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宏图中谋划;要坚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协调发展,坚持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经济制度和各项具体制度建设同步推进,同时重视和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二是立足中国实际,借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国外有益发展经验。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要立足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滋养,从中国悠久的治国理政经验中汲取营养,吸收借鉴国外制度建设的经验。三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主要设计者和创新主体,坚持党对制度建设的总体谋划和顶层设计,增加制度创新的科学性,避免在重大关系和关键环节出现问题,保证制度建设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既要注重制度建设,又要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2018年3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习近平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这是习近平进行宪法宣誓。 新华社记者 鞠鹏 摄
2.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内涵与内在逻辑进行科学阐释,并作出重大部署,理论界对此展开了深入研究。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要特征。理论界认为,中国的国家治理既不同于传统社会主义,又区别于西方国家,具有自己的显著特征:一是治理主体多元。中国的治理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的,是以党组织为主导的多元治理结构,治理主体既包括政府,也包括社会组织、企业组织以及居民自治组织。二是治理方式多样。中国的治理方式既包括集中领导的方式,也包括协商沟通的方式;既包括政治的方式,也包括经济、文化的方式等,且中国的国家治理较西方国家更加重视协商民主。三是治理过程多维。中国的国家治理过程是横向联动、纵向互动的过程,呈现出垂直的与平行的权力系统条块结合的治理格局,体现着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以及党委与政府、党委与人大、政府与人大以及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四是治理方式规范。现代国家治理要求制度与规范、程序与秩序,以法治为基本方式的规范之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有学者认为在中国的国家治理中,法治与德治同时起着重要作用。五是治理传统深厚。中国式治理传承和改造了中华民族优良政治文化传统,吸取其精华,摒弃其糟粕,具有自己的特色与优势。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逻辑关系。理论界认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是一个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整体。在区别方面,治理体系是指社会制度的内在结构,治理能力是指社会制度的外在功能。在联系方面,治理体系是治理能力形成的依据和基础,治理能力是治理体系有效发挥的条件和保障,二者共同作用于国家治理活动,服务于国家治理目标。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路径。理论界对实现路径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加强党的领导。这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只有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才能保证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高效运行。二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律制度贯通于国家治理的各个方面,以法治体系为保障、以法治化为目标,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三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注重体制机制的完善和创新,总结和推广地方有效经验,特别要处理好胆子要大和步子要稳的关系。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实质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代化。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协同化有助于保障国家治理体系有统有分、主次有序、衔接有效、配合得当。五是增强制度执行能力。提高国家制度的贯彻执行能力,要落实保障措施,加大督查力度,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自觉担当,发挥头雁效应。六是吸收不同制度文明成果。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积极借鉴古今中外治国理政的经验教训,坚持独立自主和吸收借鉴相统一,立足时代前沿,植根中国大地,聚焦中国实践,推进制度创新。
2019年9月25日上午,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投运仪式在北京举行。习近平出席仪式,宣布机场正式投运并巡览航站楼。这是习近平在综合交通中心听取机场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情况介绍。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 摄
3.关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系研究。理论界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内在关系的重要论述研究,主要集中于二者的辩证统一关系、制度自信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良性互动、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实现路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辩证统一关系。理论界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二者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关系。在区别方面,有学者从内涵维度和历史维度对其进行区分。从内涵维度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关键点是制度,即已经成型的、明文规定的规则,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着眼点是治理,即统筹安排、运用执行制度解决各项事务的实践过程;前者是指各项制度、法律法规本身,后者则是指对它的运用和执行。从历史维度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在前,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在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与中国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文化传统密切相关,所以它更侧重于价值理念、科学规范;而国家治理现代化更多是在实践中直面现实矛盾和问题,所以它更侧重于现实考量、实践效应。在相互作用关系方面,理论界认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决定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性质和发展方向,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有力保障。
制度自信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良性互动。理论界认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更好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需要坚定制度自信。一是制度自信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创造条件。制度自信意味着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高度认可,它能够引领社会成员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共同认知,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未来发展和完善充满信心;制度自信还表现为制度自觉,保证人们自觉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权威,自觉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从而构成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强大精神力量。二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能够强化人民群众的制度认同和制度自信。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增强制度自信的现实途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坚定程度取决于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实现程度。只有提高我们党和政府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才能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制度自信。
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实现路径。理论界主要从三个方面论述了实现路径:一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根本保证。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提升党的领导力,主要在于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等。二是坚定制度自信。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经过长期实践检验的,来之不易,必须倍加珍惜,对制度保持敬畏和信仰之心。三是增强制度执行力。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需要在整个社会营造一种尊重制度、服从制度和维护制度的文化氛围,强化制度执行监督,确保制度时时生威、处处有效。
2020年3月29日至4月1日,习近平在浙江考察。这是3月30日,习近平在湖州市安吉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了解群众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模式运行情况。新华社记者 鞠鹏 摄
4.关于全面深化改革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间的关系研究。理论界认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并且只有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才能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程度的提升又反作用于全面深化改革,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在稳定、有序中进行。
全面深化改革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动力。全面深化改革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供动力支撑,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进而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制度基础与制度保障,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规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方向。社会主义方向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正确方向,这是全面深化改革要始终牢牢把握住的基准线和方向标。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前进,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动摇,坚守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底线不含糊,既不能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能走改旗易帜的邪路。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和最终目的。全面深化改革更加注重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通过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破除一切妨碍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保障国家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改进国家治理的方式方法,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根据现有研究成果,今后理论界应加强以下三方面研究。
1.进一步拓展国家治理各分领域的专门性研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研究的多学科协同作战。当前理论界对于制度建设的研究,集中在阐释推进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中国共产党推进国家制度建设的历程及历史经验等方面,而制度问题具有系统性、全局性,如何使各领域制度建设协同作用、环环相扣,确保制度体系整体效能的有效发挥,理论界关于这方面研究还相对匮乏。跨学科交叉融通对制度进行专门性研究和总体性研究,将是今后努力的研究方向。
2.进一步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的路径研究,特别是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实现制度优势与治理效能相统一。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提高国家治理效能的重要支撑,党和国家机构设置不合理、机构关系不理顺、机构职能不清晰、机构运行不科学,就会阻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发挥,从而降低国家治理效能。立足新发展阶段,如何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实现制度优势与治理效能相统一,是理论界亟须重点关注并深入研究的课题。
3.进一步深化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相协调研究,为解决全球治理困境提供中国方案。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使这个大变局加速演进。在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指导下,中国取得了抗疫斗争的伟大胜利,充分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当前理论界对疫情防控和国家治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中国抗疫成果的经验总结和启示以及中西方制度对比上,而对于大变局下全球治理面临的困境与难题、中国国家治理和全球治理相协调方面的研究还需进一步加强。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新时代坚持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研究”(21BKS052)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