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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时间:2018-12-08 03:15:25  来源:  作者:



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即“中共张家界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的简称。是市纪委市监委的派出机构,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双重领导下工作)
领导市直机关各单位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对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市委报告,对党员进行遵守党的纪律的教育;会同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负责市直机关各单位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考核、任免和培训工作;协助或组织有关单位查处、审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的重要案件;按照审批权限,决定对党员的处分,受理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处理来信来访工作。
 

办公室
负责综合和反映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情况及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要会议、重要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本单位重要决定、决议的督办、检查、落实和协调工作;负责文秘、档案和文印管理工作;负责财务、行政后勤事务和退休老同志服务工作;负责承办人事、劳资工作。
 

组织部
负责指导市直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和党员教育;按照市委的部署安排,参与对市直机关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督促检查,按规定报送情况;承办市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设置的审批,负责市直机关各单位机关党委(包含直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考核、任免和培训工作;加强对市直及组织关系在张的驻张单位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的督促指导。指导市直各部门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发展党员的审批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拟定市直机关副科以下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了解和掌握市直机关干部教育工作情况,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干部教育的动态、建议和要求;指导全市区县机关工委工作。
 

宣传部(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负责市直机关党的思想建设和党的宣传工作;抓好各单位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指导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市直机关做好党的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市委有关部门抓好市直机关各单位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按规定报送情况;了解和反映市直单位党员、群众思想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和建议;承担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的综合指导、检查和评比工作。

 
群工部(市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市直机关共青团工作委员会、市直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
主要负责市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和妇女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工会组织、团组织和妇女组织建设;提出市直机关工会工作、团的工作和妇女工作规划;指导市直工会组织、团组织和妇女组织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适合干部职工、青年和妇女特点的各项活动,维护干部职工和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协助党组织做好团干部和妇女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指导市直工会组织、团组织和妇女组织做好换届选举工作。